青海省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是经省国资委批准、由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作为全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主力军和环保产业发展的主平台,公司以“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为宗旨,致力于服务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大局。
公司下设5个职能部门及3家子公司,拥有20余项省部级科技成果、3项发明专利、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级科技奖2项等优质资源,形成覆盖环保咨询、环境监测、生态修复、设施运维等6大核心业务的产业体系。
未来,公司将深化“1356”发展战略,打造青藏高原最具影响力的生态环保产业集团,以专业技术助力青海“四地”建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1.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者须持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招录人数与应聘人数应不低于1:3比例要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该岗位招录名额递减或取消。
2.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因应聘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主要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长为12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考官按规定题目提问后,其他考官根据需要对面试者就应聘岗位要求进行随机提问,提问内容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