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7月25日起至8月10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8月4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5日前向永嘉县财政局(国资办)、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
时间:2025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
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栏。